“海可枯石可烂, 江山怎么就能千秋万代呢?四季草木尚且轮换,大宛总姓‘周’,它不腻么?”庄王此时兴致颇高, “大宛动荡, 南蜀姑且不论,楚与北历必定按捺不住。玄隐山为了挽回民心, 想必也巴不得敌进犯……当年周坤盗走心魔才挑起玄隐内乱,做儿子的这回孝顺他一次,免费教他怎么空手引一场仙战——哎, 对了, 你别忘了问奚士庸那小子跑哪去了。”
白令默不作声地取出白玉咫尺, 暗叹了口气。
这就是天生的乱世妖孽,仿佛传说中龙漦所之子,漫天烽火才肯一笑。林大师手作的护心莲, 不得有一场流血冲突长他的精神。
可谁又能苛责呢?
反正白令这条命是他的, 他要成仙, 就做登仙石,他要成魔, 就做噬魂灯罢了。
庄王看了他一眼:“叹什么气?”
白令低声道:“只是觉得乱世将起, 民生多艰。”
庄王笑道:“南北运河通达,腾云蛟驾雾而行,民生就不艰了么?不艰哪来的这场动乱?”
白令犹豫了一下, 说道:“殿下,既然玄隐山不敢与民怨相抗,殿下为何不干脆自己出面,为民请愿,亲自带着他们讨回公道……也免他们被那些邪祟利用。”
“我为他们发声请愿, 他们自己干什么去?我带他们讨回公道,我难道知道他们要的‘公道’是什么?”庄王淡淡地说道,“我不知人苦,人也不知我怨,你说‘民生多艰’,艰在何处?你过过失业劳工的日子么?既没过过,也不过是冷眼旁观以己度人,为何要越俎代庖,凭什么要当别人的救世主?难道他们是羊不是人?”
白令哑口无言。
“就算他们宁可当羊,我也不是羊倌,我不过是无渡海底的一个魔物罢了。”庄王摩挲了一下右手拇指,“嘱咐士庸办完事早点回仙门,这一阵乱,叫他不要在外面乱跑。”
白令依言低头写信。
行吧,这“魔物”总算还有根弦,牵着凡心。
奚平差点把书翻散了。
他将身边白骨与书上的故人一一对上:周烨,世宗第六子;周绮,显宗二年,追封长平长公主……
书上说,这位长平长公主夭折时才八岁,以竖在那的灵骨也是小小的一具。她双手撑在身后,吊着脚坐在一块石阶上,像是个还在调皮捣蛋的小孩。奚平在她的颅骨上轻轻碰了一下,听见小女孩带着哭腔喊了一声“娘”……很疼的样子。
他穿过那些人骨,无数残存的灵气划过他耳边,他听见灵骨主人们压在千丈海底、无人知晓的遗音。
奚平头皮快炸了:这都是什么?这到底是什么?
肯定不是幻觉,幻觉因心起,没有幻觉会生造出他不知道的事,逼他翻书解谜!
终于,他咬着牙站在了那具名叫“周楹”的骸骨面前。
奚平小腿的筋几乎隐隐抽搐起来。
近距离看,他才发现那骸骨右手的拇指和食指各少了一个指节,但这会儿他已经无暇琢磨这些细枝末节,周围所有书上查得到名字的骸骨,都是大宛皇室的早逝之人……而周家人几乎是不可能跟祖宗重名的。
但万一呢……
万一三哥起名的时候,礼部疏忽了,毕竟那么多代了;或者万一以前有哪位风流皇帝,生过没入过谱的私生子……
他抱着最后一线侥幸之心,狠狠地在手腕上捏了一下,屏住呼吸,朝那骸骨伸出手。
探一探灵气就知道……他肯定会听见一段不相干的遗言吧?
写完信的白令忽然皱起了眉——咫尺上没有灵气涌动,也就是说,两块咫尺之间的联系断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