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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从椅子背后的琴包里拿出一把白色的反手木吉他,坐了下来。

不知为何,明明十几岁起就开始弹琴,大大小小的演出也不计其数,可就算站在音乐节的现场,面对上万人,秦一隅也没有像现在这么忐忑过。

“不行,我好紧张,你快对我说加油。”

南乙点头:“加油。”

“好的小幽灵。”秦一隅取下手套,抱好琴。

天还没亮,天幕呈现出浓得像墨的深蓝,他们处在这片近郊的至高点,白色工厂、灰色高速公路,公路上不灭的连绵路灯,在寒风中呼呼转着的发电风车,层峦叠嶂的黑色山脉,一切都是那么宁静。

可他却仿佛回到了那个燥热的夏天,黑漆漆的livehouse,站在台上的他背着吉他,面对台下几百号观众,他想的却是,自己特别邀请的观众不会来了,那个总跟着他的小孩儿,湿漉漉的小幽灵。从那一晚起,他走向一个声色犬马、万众瞩目的璀璨大道,却失去了自己的影子。

还好命运是个圆圈。

“我反手才练没多久,可能弹得不会太好。”

南乙有些讶异,他没想到一向自信到认为全人类都应该喜欢他的秦一隅,也有这样的时候。

“你是最棒的吉他手。”他沉声说。

秦一隅笑了:“这我知道。”

他说着,低下头,拨了拨弦,低声说:“这首歌是一个很特别的人写的,我想过填词,但觉得不太合适,所以还是保持原样。”

南乙有些疑惑,秦一隅极少cover别人的歌,基本上都是自己写,这种“复出”的重要时刻,他怎么会选其他人写的歌。

但很快,当吉他声出现时,他就意识到什么,一边听着,一边又觉得不可能,一定是自己搞错。

直到秦一隅的轻声哼唱出现。连没有作词的部分,都用一模一样的“嗒啦啦啦”替代。

南乙不自觉蹙起了眉,他很想看清,视野却越来越朦胧,环绕的星星灯散发出的光辉不断延伸、拉长,将黑暗吞噬。这里变成被阳光浸透的冬日书房。

爱和音乐真是可怕,居然能让他重新见到这辈子再也见不到的人。

“你出生那夜,北京下了雪。”

“我忽然了解生命的盈缺。”

某个瞬间,眼前的恋人和逝去的亲人重叠,他仿佛也回到了孩提时期,长大一些了,还缠着有拖延症的舅舅,问他什么时候把这首歌写完。

[时间长着呢,我肯定会写完的,哎呀你就别催啦,小不点。]

舅舅,其实我们真的没那么多时间。

但是没关系,我原谅你的食言,也原谅你的拖延。

就像你写的,生命总有盈缺。

你离开之后,出现了一个很爱很爱我的人。他弹了这首不被其他任何人知道的歌。

从这个瞬间开始,南乙走出了痛苦而美好的梦境,也悄悄别过脸,拭去了眼泪。因为秦一隅的声音实在太特别,和任何人都不一样。这是他听过无数遍的音色,陪他捱过无数个夜晚。

他第一次这样温柔地弹唱一首歌。

没有舞台,没有设计好的灯光,穿着朴素的黑色外套,手指缠着创可贴,脖子上戴着他亲手编织的贝斯弦choker,下面还吊着他自己的拨片项链,随着他弹琴的动作,那颗小小的、红色的外置心脏也微微晃动。

明明天赋异禀,随便弹弹也是别人扒谱都学不来的solo,现在却返璞归真,没有加花,不带修饰地弹唱着这首歌。

南乙人生中收到的第一首为他而写的歌。

“柔软的小怪物,快坐上我的肩膀。”

“别哭泣,别迷惘。”

唱到最后一句时,秦一隅终于抬起头,和南乙对视。他的眼睛也变得湿漉漉了,小动物似的。

“你有宝石般的双眼,金灿灿的心脏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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