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第七百六十二章 归乡之返,开天之去(12/14页)  烽火戏诸侯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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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最便宜的三十六文,是在大隋京城。我没必要拿你的书,书上写了什么,我在二十多年前,就倒背如流了。如果大骊陪都的《小学》,此书价格还是比别的地方更贵,那么我奉劝你一句,你这个当藩王的,以后走夜路小心些。”

宋集薪叹了口气,随即笑道:“你的话好像比以前多了些。”

这个曾经的泥瓶巷同龄人,就是个挨打不喊、吃苦不喊、喜欢成天当哑巴的闷葫芦。

陈平安跨过济渎祠庙的大门后,就不再双手笼袖,神色淡漠,“也看地方。”

宋集薪突然故意说道:“要不要我帮忙清场?好歹是个藩王,这点能耐还是有的。那位庙祝,其实已经认出我了,我与他打声招呼去?”

果不其然,那个青衫背剑的昔年邻居,明显忍了忍,还是一个没忍住,以心声骂道:“你他妈的脑子是不是有病?”

只不过陈平安很快就沉默下去。

宋集薪笑了起来,“跟以前好像也没啥两样,先前差点就要认不出来,这会儿好了,还是很熟悉。”

在济渎主殿外的广场上,陈平安停下脚步,转头问道:“要不然等你先说完?”

宋集薪摇摇头,“没了,跟你聊这么多,你烦我也烦,敬香过后,各走各路。”

祠庙内熙熙攘攘,来这里虔诚烧香的香客很多。

宋集薪率先点燃三炷香,只是面朝大殿那边,作揖敬香,拜了三拜,就将左手香火插入一座大香炉。

至于去往大殿内的磕头礼敬,无论是宋集薪的大骊藩王身份,还是曾经的学生身份,都不合适,也不需要。

而右手持香的陈平安,点燃香火后,往三个方向,各自拜了三拜,与宋集薪恰恰相反,唯独没有面朝主殿祭拜神像,以右手将香火轻轻插入香炉,走到主殿正前方,头别玉簪的一袭青衫,作揖后,久久不起。

祠庙门外的那条大渎,人间年复一年的春风融融,故而又是一年杨柳依依,草长莺飞。

年复一年的春风去又回,第一次离乡远游时的十四岁草鞋少年,在这一次的远游又归乡时,不知不觉就走过了四十岁。

————

龙须河畔的铁匠铺子,刘羡阳今天依旧晒着太阳。

他没有跟随师父去往京畿之地,依旧留在这边每天偷懒,睡觉,坐椅子上打盹,嗑瓜子,再打盹,又睡觉,周而复始,唯一的例外,就是陪着那个圆圆脸的棉衣姑娘,闲聊几句,圆脸姑娘喜欢发呆,不太喜欢说话,坐在屋檐下,为了与刘羡阳划清界线,两人椅子中间摆满了小竹椅和小木凳,只有在刘羡阳大骂某人的时候,圆脸姑娘才会点点头,所以刘羡阳就奇了怪了,这个好脾气好到了一个境界的赊月姑娘,对那马苦玄都不怎么记仇,为啥对陈平安那么苦大仇深的,感觉差点就要扎草人了。

其实龙泉剑宗的祖师堂都已经搬走了,但刘羡阳还是愿意在这边躲清静。

这些年,小镇和西边大山变化挺大的,除了自家宗门北迁了,杨家铺子后院也没人了。

于是陈平安那小子,就成了龙州地界最大的地主,山头大半归他,山下大半归了那董水井,只可惜董水井辛苦赚钱,到最后竟然还是没能抱得美人归,得知某个消息后,与赶回家乡的林守一,俩失魂落魄的可怜虫,狠狠喝了一顿酒,先是相互骂,然后一起骂北俱芦洲的某个读书人,好像是花翎王朝姓韩的,不知道怎么的就成了李柳的夫君,然后林守一和董水井再相互对骂,连酒杯都摔了,因为当时刘羡阳就坐在酒桌上蹭酒喝,等到李柳跟她爹娘再加上夫君,一家四口从北俱芦洲返回家乡小镇,董水井和林守一反而屁都不敢放一个了,早先在酒桌上说得好好的,一个比一个英雄好汉,一个扬言要用钱活活砸死那个姓韩的王八蛋,一个口口声声说只要见着了那个姓韩,按在地上往死里踩,亏得刘羡阳好心好意,与那个姓韩的一番称兄道弟过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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