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股子绿,不明白糜芳这样的人怎么能当这个济阴太守。
……其实理由就挺简单的。
糜芳还是那个糜芳,要说变坏也不算变坏。他就只是没怎么成长过,十几岁时是个纨绔少年,现在二十多岁了,娶妻生子了,就变成纨绔青年了。
但话说回来,家里谁也不需要他成长,哥哥嫂子姐姐姐夫全拿他当小孩子看待,责任不用他担,零花钱又给够,那他自然就会成长为这个样子。
能耐是没有的,但只要给够钱,他也不会花百姓的钱,相反他在哪里,还能拉动一下哪里的经济。
他这人没有什么残暴荒淫的爱好,不会弯弓搭箭出门见到平民就射着玩儿,也不会看到哪个女郎生得美貌就绑了回府,平日里就只是吃吃喝喝,听听小曲,有兴趣了再做做生意,从来没有闯过大祸,那有谁比他更适合当这个太守呢?
鄄城在刘备的后方,西边是刘备的大本营,东边是袁谭的青州,河对面的濮阳又被围了个水泄不通,这里放一个绝对忠诚的人就够了,那糜芳肯定合适啊!
比他忠诚的人要么在前线被刘备委以重任,要么坐镇大后方在替刘备守家——当然还有一个既没重任也不守家,每天在田里溜溜达达的,那个另算——总之,糜芳被放在这个位置上,实在不能说是有什么大问题的。
所有人都认为就算不看兄长与阿姊,就看他那个茁壮成长的便宜外甥,糜芳也肯定会兢兢业业地守住自己姐夫的粮仓。
至于他的能力足不足够守住鄄城,这事之前确实没有什么人细想过。
——这里就没有敌人啊!
夜已深沉,宾客们各自散去安歇。
田豫想劝一劝糜芳,但糜芳反而劝了他。
——你那么辛苦做什么啦?
——小陆将军看不看得到哇?看得到?看得到又怎么样,你又不能天天守在她窗下。
——你这!千里万里的,一年到头除了文书他就是粮草,现在天下将定,你也好好考虑一下吧?
比如说我这里有新进的蜀锦!你穿上它!跑去那个,那个什么城,你吓她一跳!
——还能闪瞎张文远的眼睛!
——嘿嘿嘿嘿我知道我知道,我这不是看热闹不嫌事大嘛!
他扯着田豫的手正叽叽呱呱地说些有的没的时,府外忽然起了喧哗声!
第一个仆役跑进来时,只嚷了一声“使君!有敌至!”,话音未落,便被第二个仆役粗鲁地推到了一边!
“使君!城中有贼放火!”
“使君!使君!城门已破!敌军已至——”
那满屋的通明火光,像是突然一起压了下来!
鄄城百姓早已关门闭户,小心地将头缩在窗板下面,静听外面的人喧马嘶。
有许多人跑过去,又有人跑过来。
有火光在剧烈晃动,有兵刃相交之声。
有人惨叫,有人求饶,有人跌跌撞撞地逃开。
屋子里的孩子吓得想要哭出声,立刻被母亲抱在怀里,很没有好气地骂了他一句:
“都多大的人了!还怕成这个样子!”她骂道,“有什么好怕的,这几年,哪年不来一回!”
怕有什么用!难道怕就能让这一夜快快地过去吗?
再说天塌下来有个高的顶着,有敌攻城,自然也有府君前去击退敌人啊!
糜芳穿着他那华美的袍子,像一只误入民宅的锦鸡一样,疯狂地四处乱撞,昏头涨脑。
他已经分不清东南西北,也讲不出什么有逻辑条理的话语,他甚至被自己那绚烂明艳的罩袍绊了一跤,额头上撞出一个包来,若是寻常,这个包足够他躺上三五日不能下榻,但今时不比往日,他竟能捂着头继续在这座华美的宅邸里乱撞半天,最后被一个人死死抓住,才终于停下来他这毫无意义的恐惧。
那人伸手扶住了他,“使君,使君何以这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