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但要说姓董,那也大差不差啊!
之后的事就没什么可说的了。
丁原下令烧了孟津,吕布就能收了董卓的钱,弑了旧主,然后并州军受了董太师的统领,跟殊途同归的西凉军一起,滚进了这个堆满了珠光宝气,尸山血海的烂泥坑里。
“所以你见到我时……”陆悬鱼突然从他怀里坐直了。
张辽眨了眨眼睛,睫毛忽闪忽闪的。
话赶到这里就有点危险了。
“一见钟情”是真,“拉你下水”也是真。
但如果说一见钟情,那时的陆悬鱼是个少年模样不说,张辽甚至还将她救下来的女郎送了过去!
还带上嫁妆!一大车!
这要是一见钟情,也太变态了点!
……那“拉你下水”呢?
张辽看看夫人,夫人一脸严肃。
而且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,她两只眼睛直勾勾盯着他时,一只手还伸得很长,手指搭在靠在榻边的剑柄上。
这位冲进蹋顿大营都不曾畏惧过的将军忽然悄悄咽了一口口水。
“我……”
“嗯?”
张辽决定还是实话实说。
“我那时只是个同乎流俗、合乎污世的庸人,”他说,“我见了你,心里很喜欢。”
无关情爱,心中自然生出一种喜欢。
他自然也很喜欢高顺,高伯逊清白正直,是不可多得的好友。但高顺始终是一个军人,在俗世的道德与军中的统帅之间,他永远只会选择后者。
这似乎没什么不对,张辽那时想。
但应该还是有些不对的——所以他渐渐将目光转向了新结识的少年。
他想看一看这个人能走多远,能坚持多久,想试一试这世上是不是有人能够清白无愧,立于天地之间。
若是真有这样一个人,若是真走出了这样一条路。
他不曾,大概也永远不会多此一举地解释,他的抱负到底是什么,他为什么愿意站在她身边,似乎功名利禄都能尽皆抛舍,十足像个情痴一般。
他怎么会没有抱负呢?
那个被仆妇抱在怀里,血染红了衣衫的稚童自然是有抱负的,他的抱负就是待长大成人的那一天,要率领铁骑,将胡虏赶出雁门啊!
只要能做到这一点,就是用尽生命也毫不可惜!
岂止是他!
并州军的每一个人,都曾有这样的志向,都曾以为这就是他们毕生所愿!
可他们为了更大的志向离开了雁门,从此再也不曾回去,甚至将整个并州都拱手让给了胡虏,而后四散凋零。
现在想一想,他有什么了不起的愿望呢?
仗他是打完了,足以名垂史书。
封侯已经封了,雁门张氏重修宅邸,立起阀阅时,那上面密密麻麻都是他留给后代的传奇。
富贵是富贵已极的,陛下并不吝啬,尤其在勋贵功臣身上更不吝啬,他也有装满狗马美衣服的大宅邸。
这些东西在张辽的脑子里几乎没怎么停留,轻飘飘地就过去了。
他全神贯注,捉住她的手指,轻轻地亲了一下。
这才是他想要的。
因而心满意足。
屋子里有点热。
尤其是躺在这么个很有热度的怀抱里,似乎就更热了。
他的呼吸慢慢游移在她的面庞上,非常亲密,又非常缱绻。
是呀,是呀,他的伤疤,他的过往,他甚至都剖开了肺腑,对她是毫无保留,毫无秘密的。
夫妻不就是这样吗?
就在他想要亲下来时,她眨眨眼,小小的眼睛里满是大大的疑惑。
“所以你见到我时,又送我财货,又送我美人,”她说,“你就是想拉我下水吧?”
新郎突然就停住了。
他呆滞地看着她,似乎脑海里产生什么错觉,像是有一个声音,正凑